目前,国内用于动态补偿的控制器,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有较大的差距,一是在动态响应时间上较慢,动态响应时间重复性不好;二是补偿功率不能一步到位,冲击电流过大,系统特性容易漂移,维护成本高、造成设备整体投资费用高。另外,相应的国家标准也尚未见到,这方面落后于发展。
电力中无功补偿元器件不补偿的原因因此,在正常环境的建筑物内,在进行就地补偿以后,宜在无功功率不大且相对集中的地方分散布置。在民用公共建筑中,宜按楼层分散布置;住宅小区宜在每幢或每单元底层设置配电小间,在其内考虑设置低压无功补偿装置。当考虑在上述场所安装就地补偿柜后,管井或配电小间应留有装设这些设备的位置。
过补偿既不经济也不合理,当系统负载性质转换为容性时,在功率因数超过1以后,反而降低。而且在超过l的同时也可能引起电路电流谐振。以上两种补偿方式显然都不可取。补偿的基本原则就是必须采用欠补偿方式,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则要求小于1,并且尽量接近1。为了防止谐振,一般将上限确定在0.95。